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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新制上路已滿三個月,台北市開出3538張併排停車罰單,居違規數之首,平均每月開出36張罰單,月平均取締件數比去年爆增1.25倍,台北市議員潘懷宗認為員警在舉發併排停車時,自由裁量權過大,對民眾不公,建議警方執勤應制定一套舉發標準。

巿警局交通大隊執法組長顏三隆表示,7月1日起交通新制上路,只是加重罰鍰金額,原來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取締認定基準未變;取締併排停車,是以旁邊有無車輛及車位、是否緊靠右側等標準,將再去函各分局同仁說明執法時應注意事項,以平民怨。

潘懷宗指出,今年7月1日、8月15日分別實施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、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、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,汽、機車併排停車罰款從600到1200元,加重為2400元。

他也承認,併排停車的危險性高,駕駛人本應避免圖一時方便而占用車道,依照過去兩年經驗,併排停車每月平均取締件數約945件,但3個月來,台北市警局開出3538張併排停車罰單,平均每天開出36張罰單,併排停車已成為新制執法取締最多第一名,由於新制罰兩倍、警方執法應更明確,才能避免民怨。

劉小姐在空的路邊停車格旁臨時停車,被開了一張併排停車罰單,她不服氣,向潘懷宗投訴說,右側要有車子才構成併排停車,但交大回覆說,她已造成道路使用空間縮減,且停放時間超過三分鐘,不以停車格內有無停車為標準。她進一步詢問,如何與「不緊靠道路右側停車」區分時,交大執法組也無法給予答覆。

潘懷宗說,「併排停車」僅由個別執法人員認定,新制上路僅3個月,取締件數倍增1.25倍,罰單金額高達849萬1200元,為市庫帶來不少收入,不少民眾不知今年提高「併排停車」罰鍰,北巿加強取締,造成社會觀感不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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